【租車須知】 訂金為租金總額之30%,餘額應於取車時全收付清;訂金請於預約後3日內付清,匯款完成請電話或E-mail通知。 取車時請出示有效汽車駕照、身分證、匯款憑證等相關證件,如證件不符規定,本公司有出車決定權。 如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代替或退回訂金。 如有任何異動,請速與本公司連絡,營業時間:旺季4月份至10月份AM07:00-PM21:30,淡季11月至隔年3月AM08:00-PM21:00。 租車24小時為一日。 超過預訂取車時間一小時,且未事先通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本公司得以更改轉租他人。 取消訂單:倘若發生無法依約定時間取車者,本公司將跟消費者酌收手續費--1.取車時間1日內取消租車:扣訂金100%。2.取車時間1-7日取消租車:扣訂金50%。或者是取車日前1天取消訂車,將予保留六十日(自取車日起算),如超過六十日仍未使用,則視同放棄。 【取車】 不扣證件、不簽本票、不須押金。 營業時間: 旺季4月份至10月份AM07:00-PM21:30,淡季11月至隔年3月AM08:00-PM21:00。 預約訂車可另享優惠,可安排免費市區短程接送。 汽車租滿一天有機場來回接送。 租車時,請出示本人之身分證、有效駕照正本,須20歲以上、有效駕照持滿一年以上且不得過期。 非本國人士,請出示本人之護照、有效國際駕照。 車輛於租賃期間內,機件若非人為因素之故障損壞,由本公司全程保固。 承租車輛發生碰撞時,保持現場並報警備案切勿私下和解,立即與本公司聯絡。 承租人須於約定時間交還車輛,如要加租需事先通知本公司。 承租人須於約定時間交還車輛,如提前還車,折扣另議。 租金不包括汽油,請承租人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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